关于开展2025年教育收费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
发布时间: 2025-07-05 访问次数: 10
各单位、各部门:
根据江苏省教育厅《关于开展2025年省属高校教育收费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》要求,组织开展教育收费自查自纠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自查范围和重点内容
自查范围为2024年秋学期以来学费、住宿费、报名考试费、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等收费行为。对于重大事项,可向前追溯。重点排查下几个方面问题:
(一)教育收费公示情况。是否按规定在学校醒目位置、招生简章和入学通知书等处公示收费项目、收费标准等内容,或收取未经公示的费用。
(二)执行政府指导价和政府定价情况。收取学费、住宿费、报名考试费等是否严格执行政府定价、政府指导价或相关管理规定。
(三)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情况。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是否坚持自愿和非营利原则;是否存在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接受服务并收费的现象;是否存在超范围列支代办费或在代办过程中收取差价。
(四)其他突出问题。自立项目违规收取论文答辩费、论文答辩重修费、补考费、转专业费、保证金、抵押金等费用;是否存在以校企合作办学名义乱收费等。
二、自查自纠工作要求
请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,切实提高政治站位,严格对照有关政策文件要求和涉及本单位的自查重点内容,扎实开展自查自纠,并填写《高校教育收费自查自纠情况表》(见附件1)、《高校教育收费项目统计表》(见附件2),于7月18日前将签字盖章的扫描件发送财务邮箱:jcc@cczu.edu.cn。
联系人:王 爽,电话:13921070989
王鑫鑫,电话:13776862677
财务处
2025年7月5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