欢迎来到常州大学财务处!
关于2022年终财务决算有关工作安排的通知 |
发布时间: 2022-11-16 已浏览: 1678 次 |
各学院、部门、直属单位: 为顺利完成我校2022年度财务决算工作,确保学校年度财务报告的真实性、准确性、完整性、及时性,现将年终财务决算相关事项通知如下: 一、决算期间报销时间安排 各单位已经发生的支出,尤其已办理固定资产入库登记手续的固定资产采购费,请及时办理财务报销手续。 (一)网上预约系统将于2022年12月16日(周五)15:00关闭。已经预约但暂不报销的预约单请自行撤销,以免影响项目余额。计财处将在财务核算系统年终结账及初始化时,统一清理已预约但未报销的预约单,如仍需报销,请于2023年开账后重新预约。 (二)自助报账投递机将于2022年12月18日15:00关闭,关闭前各投递点的自助报账投递机24小时开放。 (三)2022年12月19日起,计财处将进行内部账务结算及年度决算,不再对外办理业务。 二、清理预付款项、预借发票 (一)清理预付款项 各类预付款项已达到核销要求的请于12月16日前结报。根据《常州大学往来款项管理暂行办法》(常大﹝2020﹞27号)规定,凡支付给经办人个人账户的预付款项,未及时核销的,将扣发经办人工资,核销其预付款。 (二)清理外单位到款 财务查询系统可实时查询到款情况,各单位和个人请于12月16日前处理相关未入账款项。已到账的科研经费请及时至科技处、产学研合作处或人文社科处办理立项、分成手续。其他经费请相关部门自行填写入账申请,经计财处审批后办理入账手续。 计财处将对两年以上未认领的暂存款项按规定进行清理。 (三)清理预借票据 预借票据业务请于12月14日前办理;已办理预借票据的单位和个人,请催促对方单位于12月14日前将款项汇入学校账户,并及时办理入账手续。 三、结算各类应收应付款 (一)独立核算单位、承包单位需要结算住宿费、用车费、印刷费等,请于12月16日前报销转账。 (二)独立核算单位、承包单位应结算返还学校的工资(包括社保金等)、水电费、医药费、房租及管理费等费用,请于12月16日前汇款,确保年内入账。 四、核查盘点资产 医务室请于12月31日前组织进行存货盘点,并将盘点清单及存货余额送与计财处核对。其他单位自行做好盘点工作,并留存存货盘点清单。 五、财政专项资金清理与结算工作 根据省财政厅要求, 2021年度财政专项预算指标执行进度为100%。2022年11月30日仍未完成的指标,学校将统一收回,统筹使用。 2022年底,2022年度财政专项预算指标执行进度达到85%,请务必高度重视预算执行工作,采取切实措施,加快项目推进力度,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时效性。 六、下年度开账时间,另行通知 年终结账期间,报销业务量大,报销款到账可能滞后,请各位老师耐心等待!如有特殊需求,请及时与计财处沟通。感谢各部门、学院长期以来对我们的理解和支持,由此带来的不便,请给予谅解。 计财处会计科咨询电话:86330815。 特此通知!
计划财务处 2022年11月15日 |
Copyright © 2016 常州大学财务处
地址: 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滆湖路1号常州大学文正楼Tel:0519-86330155
Designer:艺术学院技术支持:信息化建设与管理中心|管理入口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