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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2022年终财务决算有关工作安排的通知

   发布时间: 2022-11-16    已浏览: 1678

各学院、部门、直属单位:

为顺利完成我校2022年度财务决算工作,确保学校年度财务报告的真实性、准确性、完整性、及时性,现将年终财务决算相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决算期间报销时间安排

各单位已经发生的支出,尤其已办理固定资产入库登记手续的固定资产采购费,请及时办理财务报销手续。

(一)网上预约系统将于20221216日(周五)1500关闭。已经预约但暂不报销的预约单请自行撤销,以免影响项目余额。计财处将在财务核算系统年终结账及初始化时,统一清理已预约但未报销的预约单,如仍需报销,请于2023年开账后重新预约。

(二)自助报账投递机将于202212181500关闭,关闭前各投递点的自助报账投递机24小时开放。

(三)20221219日起,计财处将进行内部账务结算及年度决算,不再对外办理业务。

二、清理预付款项、预借发票

(一)清理预付款项

各类预付款项已达到核销要求的请于1216日前结报。根据《常州大学往来款项管理暂行办法》(常大﹝202027号)规定,凡支付给经办人个人账户的预付款项,未及时核销的,将扣发经办人工资,核销其预付款。

(二)清理外单位到款

财务查询系统可实时查询到款情况,各单位和个人请于1216日前处理相关未入账款项。已到账的科研经费请及时至科技处、产学研合作处或人文社科处办理立项、分成手续。其他经费请相关部门自行填写入账申请,经计财处审批后办理入账手续。

计财处将对两年以上未认领的暂存款项按规定进行清理。

(三)清理预借票据

预借票据业务请于1214日前办理;已办理预借票据的单位和个人,请催促对方单位于1214日前将款项汇入学校账户,并及时办理入账手续。

三、结算各类应收应付款

(一)独立核算单位、承包单位需要结算住宿费、用车费、印刷费等,请于1216日前报销转账。

(二)独立核算单位、承包单位应结算返还学校的工资(包括社保金等)、水电费、医药费、房租及管理费等费用,请于1216日前汇款,确保年内入账。

四、核查盘点资产

医务室请于1231日前组织进行存货盘点,并将盘点清单及存货余额送与计财处核对。其他单位自行做好盘点工作,并留存存货盘点清单。

五、财政专项资金清理与结算工作

根据省财政厅要求, 2021年度财政专项预算指标执行进度为100%20221130日仍未完成的指标,学校将统一收回,统筹使用。

2022年底,2022年度财政专项预算指标执行进度达到85%,请务必高度重视预算执行工作,采取切实措施,加快项目推进力度,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时效性。

六、下年度开账时间,另行通知

年终结账期间,报销业务量大,报销款到账可能滞后,请各位老师耐心等待!如有特殊需求,请及时与计财处沟通。感谢各部门、学院长期以来对我们的理解和支持,由此带来的不便,请给予谅解。

计财处会计科咨询电话:86330815

特此通知!

 

计划财务处

20221115