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常州大学召开2021年财务预算工作会议 |
程莹/文 王鑫鑫/通讯员 陈慧/审核 发布时间: 2020-12-03 已浏览: 980 次 |
为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准确性,12月2日上午,我校召开2021年财务预算工作会议。总会计师陆华良出席会议并讲话,各职能部门、直属单位负责人、学院院长和学院办公室主任参加会议,会议由计划财务处处长陈慧主持。 会上,陈慧根据《预算法》和《实施条例》以及江苏省财政厅关于编制省级2021年部门预算和预算绩效目标的相关规定,对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、总体原则和相关政策、具体要求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解读,强调要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,突出工作重点,合理安排支出顺序,优先保障学校的重大政策、重要改革和重点项目的实施,健全“花钱必问效、无效必问责”机制,严肃财经纪律,规范做好部门预算的编制、执行等相关工作,做到实体合法、程序合法,不断提升预算管理规范化、标准化水平。 总会计师陆华良指出,要进一步牢固树立绩效管理理念,按照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的要求,认真落实预算绩效管理,并对2021年的预算编制工作提出三点要求:一是要强化预算编制的主体责任意识;二是要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;三是完善经费的监督管理机制。为我校“双一流”建设和“高水平大学”建设保驾护航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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